之后我和黎华聊了些别的话题,没什么特别打紧的,就像是普通朋友之间闲聊。我总是忍不住盯着他的脸看,越看越觉得好熟悉好熟悉,好像曾经在梦里飘忽而过的那些白马王子们,终于拨开云雾走进我的眼睛里。

话说,洋酒兑软饮,真心无法吐槽啊。听说好多人第一次都吃过这个亏啊,就是感觉喝的纯是饮料,喝着喝着,就不省人事了。

我虽然不是第一次这么喝,但我今天心情好,也还是有点没控制好。倒不至于烂醉,黎华说过,我烂醉耍酒疯那样,太丢人。

我们从暖场喝到酒吧快冷场,中间出现过一个人,大概是黎华的朋友。名字叫陆恒,打眼看过去,也是金光闪闪的一水儿名牌,富二代说话,我不插嘴。

他们碰杯喝酒,递烟点烟,笑着聊了些什么,陆恒瞟到这边坐着的我,问黎华:“这妹妹你朋友啊?”

“一学妹。”黎华说。

陆恒又多瞟了我几眼,我挺不自在地对他笑笑,然后陆恒趴在黎华耳朵边说了点儿什么,黎华摆了摆手,陆恒拍了拍他肩膀,“行,回头找你啊。”

走了。

陆恒刚走,我就迫不及待地去问,“那人刚才跟你说什么?”不是我自恋,就那什么陆恒看我的眼神儿,我猜他接下来说的话肯定和我有点关系。

黎华说:“他问我要你电话。”

“你没给?”

黎华理所当然地看我一眼,“你不是没手机吗?”

哦,对,这事儿我都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