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别喜欢坐在小剧场的台下,看黎华练舞的样子。这个时候场地一般很安静,不时有工作人员走来走去,因为我出现过几回,再碰见我也会笑着点个头。

他们都觉得我是黎华的女朋友,我再多余也没人管我。

黎华平常算是个和气的人,不招惹什么是非,虽然进艺术团时间不长,关系应该处理得还不错。

今天他穿了一件黑色背心,松松垮垮的舞蹈裤,赤着脚。跳的什么舞我不知道,但处理得很细腻,十分深情的样子,不知道穿上演出服,正式演出是什么样。

想到这里,我忽然起了个念头,他这次跟团出去表演,是第一次,这个第一次,我想陪他一起。

也就是想想,不知道黎华会不会答应。我要真去了,还是个拖累,他工作之余,还要分心照顾我,管我衣食住行什么的。

他下来休息的时候,我把肉夹馍给他,拧开他平常爱喝的饮料。黎华叉着大腿低头狼吞虎咽,我在旁边看着有点心疼,瞧把我们家宝贝给饿的。

可能准备的时间不多,吃完了他还要接着回去练,走之前指了指放在椅子上的外套,说:“钱包在兜里。”

我白他一眼,“嘁,两个肉夹馍还请不起你。”

黎华也白我一眼,“看给你牛的。”

他去后台了,后台重地,闲人不能出入。我守着空空的舞台等了一会儿,接到李拜天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