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思伟转了下眼珠子,我就不知道这个死基佬心里在盘算什么了,他斜着眼睛说,“在没在一起你看不见么?”

我端起茶杯来抿一口,打算跳过这个话题,我是不该多问,或许我确实已经是黎华的过去式了,他也应该是我的过去式了。这匆匆的一见一别,我自己心里到底也反应不过来,自己对他是存个什么样的心思。

说不存点儿心思吧,那不可能,女人天生的小心眼儿,即便是一自己特别不待见的过去式,看见他幸福,并且自己不怎么幸福的情况下,心里都得有点儿不是滋味儿。

邵思伟什么人啊,那心思细密的,凑上来接着问,“哟,看你这样有点不高兴啊?”

“我不高兴什么?”我若无其事地,扫了燕小嫦一眼,说:“这不是小嫦姐结婚,有点儿感触么。”

“你感触什么呀,感触自己嫁不出去?”

“放屁!”我瞥他一眼,“追我的人可多了。”来,让我掰着手指头算算,我们公司那个成天给我买豆浆的作图的小伙子,算一个吧,粘在后面怎么踹都踹不走的沈颂算一个吧,偶尔巴巴的给我打电话,说要把我弄回北京去的李拜天算一个吧。

这么一算,我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女人,活得还是有些成本的,于是也就没那么低落了。

邵思伟不屑地冷笑一下,说:“哼哼,是么,改天抽空带出来看看?”

我也不屑地瞪回去,“我带给你看干嘛,你个死基佬,让你看上了我找谁去!”

为了掩饰心虚,我这句话说得声音有点大,邵思伟不高兴了,指着我的鼻子咬牙说,“丛优你要是过得不好,你哪天死就是死在你这张破嘴上的!”

我就抿了抿嘴巴,不想跟他呛下去了。

燕小嫦结完婚,其实也没我什么事儿了,我还得赶回小县城去,明天早上还得早起上班呢。那个沈颂,知道我要跑出来当伴娘,咋咋呼呼说这年头闹伴娘太厉害,说不放心,非要来接我。

我干推没推掉,想着今天打扮得这么好看,跑去挤回县城的大巴车确实不方便,于是准了他这个要来接我走的请求。

其实也就是搭一顺风车,w市市区里,到我们县城,开车一个来小时的路程,沈颂在市区工作,暂时还没有买房,所以下班也是要回县城的。

平常我就不爱搭理他,今天更是不想搭理。我在安慰自己啊,人家蓝恬就是真的跟黎华好上了,那也是人家的事,跟我没有关系没有关系。我都是过去式了,我都把黎华甩了,俗话说,好马不吃回头草,即便这回头草再好吃,当初没一口气吃到底,那是我自己瞎眼错过了,该。

再想想,从世俗的角度来说,我跟黎华也根本不配,一个他一个李拜天,都太有钱了。我又穷,又没本事,空有一张终究会人老珠黄的脸蛋,就算勉强高攀了人家,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憋屈和破事儿等着呢。

出于这个念想,我就多瞅了沈颂那么几眼。其实我对沈颂挺差的,有点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意思。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跟他说了多少遍了,我真的不喜欢他,也没打算试着喜欢他,可他就是不抛弃不放弃,我还能拿刀子去捅人家么。

而且他把我爸妈巴结得特别好,弄得我们那片儿都觉得,我跟沈颂有点啥关系,就算现在没关系,以后也铁定会有关系。

我问过沈颂,你到底是喜欢我啥呀。

他特深情地说:“喜欢你漂亮,独立,还孝顺,反正我一直都挺喜欢你,你就是我心目中的女神。”

本来“女神”这词儿吧,挺好的。别人开玩笑拿女神夸夸我,我心里还挺美的。被沈颂这么一说,我心里却是怕怕的,隐隐有种变态盯上了的感觉。

我说:“你能不能试着去喜欢喜欢别人,你这么好的条件,是吧?”

他说:“我觉得你就挺好的,哪儿都挺好的。”

我说:“我穷,我爸身体还不好,我结婚的时候还没嫁妆。”

他略略犹豫,说:“男人么,养女人是应该的。有份工作养活自己就行了,还要多有钱啊。不过你那个工作不好,抛头露面的,要不去我们公司干个文职?这样咱俩就能天天一起上班一起下班。”

哎,我跟他说不通。

早起,化个淡妆去上班,路上买个里脊肉饼,到公司总有杯现成的热豆浆,吃着早饭整理一天的工作行程,我现在每天的工作生活都非常规律。其实这个状态也挺好,在我逐渐适应了它以后,我也并不期望发生什么来改变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