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黄铭雪的错觉,她越来越觉得自己同桌可爱了。连枯燥的英语课文在她听来都像是含了蜜糖似的,虽然小小声的,但是糯糯软软的。

程薇薇坐在从进门数的最后一组第三桌,刚好是里面靠窗的位置。

所以在她分神的时候,正好可以向窗外看向后操场。

一队男生穿着运动衫在外面晨练。这是他们学校的体育生。和文化生不同的是,他们的重点在体育和学习这两个方面。所以会均出很多学习时间去练习。

不过在一般文化生的眼里像他们这样的特长生要比一般文化生好上大学多了。但是也不是很多学生可以抵得住训练的劳累和艰辛。

傅明斯是体育生中的优秀代表,这也许来源于他天生的远动神经要好于其他人,又或者好动的性格,热爱远动。他在这群腿长,个子高,肌肉发达的体育生总是耀眼的。

傅明斯体育好,成绩不错,这些都不是他的主要吸睛之处。

反差萌啊。一张儒雅的白净的脸,尽显文质彬彬的气质,怎么看都不是搞体育的。倒像是性格内敛,饱读诗书的国民才子。

他满足女生心里的初恋形象,那天,阳光正好,微风吹拂,而他恰好穿了一件白衬衫。

现在好动的男孩子要比会学习的男孩子更具吸引力一些。何况这个男孩子还有着一张好皮相。

也许傅明斯不知道有很多女孩子想泡他,又有很多女孩子幻想过他的几块腹肌和人鱼线。也许还包括她吧。

程薇薇一眼就从一堆男孩子之中找到了他,他奔跑在橡胶跑道上,迈着矫健的步伐,初升的太阳就像完全照在他的身上,他是领头奔跑的金色雄狮。

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和百分之一的灵感。你付出了什么才能得到什么,有时候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甚至没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