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伴随着让人清醒的冷空气,早起的吴在荣开始进行一天的晨练。

拥有更多闲暇的他,可以选择慢跑作为热身,不像以前那样只能做几组简单的动作。

跑步机上的里程数不断上升,身体也逐渐醒来恢复活力。

如果只是带着管理身材的目标来健身,那样的运动是不快乐的。应该这样想,你付出的每滴汗水,都能够让你变得更完美。听起来很像没甚鸟用的心灵鸡汤,但这确实是吴在荣之所以能够每天坚持健身的理由。

心脏每一次的舒张收缩,都孕育着更加强大的力量。越来越可靠的肺活量,保持着节奏的平稳。

运动这种东西,真的有让人着迷的魔力。

叮咚,叮咚。

眉头一挑,看了看跑步机上的时间。七点过十一分,这个时间点,来公寓找他的人,会是谁呢?

按下按钮,速度逐渐减缓,直到停止。

不知道啊,会是谁?

估计也不是新来的助理,要不然会提前打电话的。

叮咚,叮咚。一连串的门铃响声证明他刚才不是幻听。

“这就来,稍微稍等一下。”走到门前,透过cctv的监视屏,吴在荣看到了来人的样子。

五十岁出头的中年男子,西装革履,皮鞋锃亮,头发服服帖帖顺在头皮上,人模狗样的。

这个男的,他不认识。不过,

站在后面的那个身上缠满绷带,右手打上石膏的家伙,他倒是认识。如果记忆没有出错,他也没有眼瘸的话,那个低眉顺眼恨不得把头低到地上的家伙,就是那天在夜店里叫嚣的中二青年。

没有开门。只是透过话筒,“你好?”不管怎么说,吴在荣觉得,自己还是先弄清对方的来意为好。

如果对方来意不善,为了洗血当日的“耻辱”。他不可能犯傻,把狼迎接到家里。

不过他也没有堂皇。就算来寻仇的,也不可能带把管制枪具,直接破开特意加厚的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