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宣见金娘的小手冻得通红,脸上还有些浮肿泛黄,这也是因为缺乏粮食的缘故。

在刘宣这支队伍中,向来是规矩森严,哪怕是刘宣的妻子,也不会有一点例外。每日的口粮,只有六两粗粮,与其他妇孺一样,这样少的粮食,每日也只能够维持生命,勉强饿不死罢了。

这不是刘宣故意苛待自己的妻子,只是因为环境险恶,作为首领,只能身先士卒,起带头作用。这样才能让大家敬服,才能拉拢人心。

见到金娘落魄的这一幕,刘宣心中也有些不是滋味,仿佛被刀子宰割一般。

“让自己的妻子跟随自己受苦,也不是男子汉大丈夫所为。”刘宣心里这样想,他推开了金娘的双手,开口说道:“你这个月还没有来月事,只怕是怀了孩儿,这一碗牛肉,还是你吃了补补身体吧。”

“我每日在营中,尚且还能吃饱,等攻破了延长县,也好让你做几日县令奶奶,享几天清福。”

金娘温婉的笑了笑,还是固执的将碗推回到刘宣手中,开口说道:“夫君每日劳累不堪,这几日里,常常睡不了两个时辰,这一碗牛肉还是让夫君补补身子吧。”

“金娘从小就能吃苦,况且如今这个世道,能够苟延残喘的活命已经颇为不易了。金娘能有今日,遇上了夫君这样的英雄豪杰,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刘宣见金娘情深意切,态度坚决,于是换了一种口气说道:“作为一个带头的大哥,一方势力的首领,最重要的就是留有后嗣,有一个事业上的继承人。如今你可能已经有了身孕,即便不为自己,为了肚中的孩儿,也要养好了身子。”

“况且延长县城已经囊中之物,等打破了延长县,到时候无论是绫罗绸缎,还是山珍海味都会应有尽有,让我们想吃也吃不过来。你还是快快吃肉吧,再等一会儿,肉就凉了。”

等金娘吃完了牛肉,刘宣亲自安排了值哨的哨兵,然后才回到军营中睡下。

在明末时期,正处于小冰河时期,这一时期的气温,可以说是人类进入文明时期后,最寒冷的时期。在北方的黄土高原,冬季气温常常在零下三十度以下。

正是因为这种小冰河时期的影响,平均气温降低,无霜期的减少,让中原大地粮食大大的减产。

而中国自古以来的产粮区江南苏杭地区,为了高额的利润,大规模的种植茶桑等经济作物。这一里一外的原因,才导致了明末大规模的粮食匮乏问题。

尽管刘宣打了一个大胜仗,但是手中的粮食已经见底,在整个延长地区,现在只有县城之内还有余粮。

在这种严寒难耐的深冬,没有充足的粮食,几乎很难大规模调动军队,即便刘宣想离开陕北,也是有心无力。除了攻打附近的延长县,夺取足够过冬的粮食,刘宣这支初步崭露头角的军队,只怕很快就会因为粮尽溃散而去。

况且刘宣的军中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降卒太多,几次的战斗,刘宣麾下的降军早已经过百。加上这次战役,投降的官军超过四百,已经有了一些外重内轻的征兆。

这些投降的官军,大多数受过一些军事训练,远比普通饥民适合当兵,对于这些降军,刘宣也不想白白浪费。

但是这些官军,大多数受过顾世虎的恩惠,算是力屈而降,心中并不认同刘宣。如果这时候攻打县城,如果被顾世虎在城头上蛊惑,只怕会有反戈一击的危险。

尽管还有一些风险,刘宣还是将这次的降卒全部打散,扩充到各个队哨中。

其中炮兵队实力大增,现在已经有虎蹲炮十门,大佛郎机四门,人员扩充成为一个哨二百余人,由于李进忠能力不强,刘宣特地调了会**的刘武充当哨长,李进忠为辅。

骑兵队的力量也大大增加,被刘宣扩充成两个队,这两个队的人员互相抽调,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而两个队长的人选除了原来的马武之外,另外一人名叫邹风。此人原是顾世虎军中家丁百总,也算是勇武过人,见顾世虎落荒而逃之后,当机立断的投降了刘宣。

邹风此人,使用的武器居然是一杆少见的方天画戟。这种少见的兵器,在刘宣看来全然没有任何实用价值,只能充当仪仗队的摆设。

这种武器超过二十斤,除了臂力过人的猛将兄,几乎很难使用。在历史上,除了项羽,吕布,薛仁贵,李克用这种万人敌猛将兄,很少有人使用这种兵器。

没想到这杆方天画戟在邹风使来,居然有滴水不漏之感,寻常三五个骑士,远不是他的对手。

这次在与马武骑兵队的交战过程中,邹风就使用这种拉风的兵器,杀伤了两三位刘宣麾下的骑士。

邹风的麾下还有三十余骑兵,这股骑兵,弓马娴熟,武备精良,精锐敢战,也算是一股不小的力量。如果使用的好,等于多出一个步兵哨的力量。

这样一个人物,哪怕是为了千金买马骨,刘宣也会大力的重用。刘宣不仅让他担任骑兵队长,还让他兼任亲兵哨副哨长,位居屡立战功的马武之上。

除了邹风之外,刘宣还收获了一个人才。此人姓叶名谬之,原是西安府的秀才,因为得罪了秦王朱存枢,被秦王府的管家买通了知府。被这位灭门的府尹随便寻了个罪名,充军延长县。

明末的藩王尽管权力不大,相当于坐困一城的犯人,但是对付一个小小的秀才,还是轻而易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