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胖子被带上了公堂,反倒不慌不忙了,他气定神闲地看着县衙转角处的那个屏风。

吴大胖子可不是姬大小姐,各种衙门他去的多了,知道县官肯定从那个地方出来。

果不其然,在喊过了堂威之后,一身官服的县官缓缓从屏风后面走了出来,他迈着四平八稳的鸭子步,缓缓走到了“秦镜高悬”的匾额下面,拿起惊堂木啪地一拍,大声问道:“堂下罪犯何人?所犯何罪?”

这副装腔作势的模样,只惹来了胖子的一声冷笑,他依然昂首站立,肩上背着一个装着母虫的大包裹,瞪着那名知县。

不知为何,看到这明显稚嫩的少年,知县心里猛地一突:这少年见了官,不但不跪,相反眼里还有戏谑的神情,不会惹了什么大人物的子弟吧?

可看他一身蓝衣,知县这心思也就渐渐的放下了。

一身蓝衣,不可能是豪门子弟,而且这座县城里有数的几个豪富之家的公子他基本全认识,根本就没有眼前这一位,就算是偶而有他不认识的豪富子弟,这些衙役们又岂能不认识?

既然把他锁了上来,说明这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来历。

班头一躬身,双手抱拳:“回太爷的话,这恶人在衙前故意损毁鸣冤鼓。”

“啪!”知县把手中的惊堂木又重重地一拍:“那贼人,你可认罪?”

“认你奶奶个头!”胖子脖子一扬,大声骂道。“你奶奶的,少和胖爷扯些没五没六的,胖爷明说,那鼓是胖爷打破的,怪只怪你这鼓做的太不结实,胖爷才打了三下就破了。你敢把胖爷怎么样?”

“大胆刁民,鸣冤鼓代表的乃是朝廷尊严,国家法度,你胆敢打破惊堂鼓,还敢咆哮公堂!好大的胆子,来人,重责四十杀威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