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他饿了……真的很饿,也很疲惫。

渴了能够喝溪水,饿了却只能吃溪边长着的一些酸瑟果子,味道真的很难下咽。

其实他护心龙纹玉内有美味的吞天蛇烤肉,但乌恒没有这么做,他希望自己最后的一点点光阴,可以踏踏实实体验一下人世疾苦,做回一个凡人,最后埋于大地间。

或许后世会有人发现乌恒的坟墓,心中感慨无尽,一代神体,一代耀眼的七禁传说,他人生最后的光阴却是这般平凡孤独渡过,身边无一人陪伴。

途中磕磕绊绊,常常坐下来休息,欣赏周遭的靓丽风景。走了一天一夜,他终于看到人烟。

乌恒换上了一套干净的白色长衫,面容不再清秀,带着沧桑,一天时间让他化为了三十来岁的中年人模样,生命流速太快,是平日里的数万倍。

不远处有一个上百来人的小村落,炊烟袅袅,又是正中午,到了做饭的时间。

一名壮汉顶着烈日,头裹围巾,四十来岁模样,皮肤黝黑,肩膀上扛着一头百斤来重的野猪。周遭都是荒山野岭,这村落之人想必都是靠打猎为生,因此体格比比寻常人健硕一些。

他扛着百斤重的野猪,步伐反而比乌恒更快,追赶上了他,朝着村落行去。

“老哥!”乌恒连忙叫了壮汉一声。

“兄弟,有事吗?”壮汉诧异看了乌恒一眼,发现这是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子,面容带着憔悴与沧桑,风尘仆仆,似乎远道而来,并非村落的人,看着眼生。

乌恒有些羞涩道:“我远道而来,途径此地,有些饿了,不知可否向老哥讨要些干粮,若是不方便,也无妨。”

昨天在溪边吃的野果实在太酸,他的嘴巴现在都是酸的。

闻言,壮汉豪迈一笑,很热情道:“你跟我来,周遭方圆百里都是些荒山,就我们一个村落,要是没干粮,还真的很难走出去!”

“那多谢老哥了!”乌恒欣喜一笑,跟随其身后进了村落。

“我叫王壮牛,是个猎人,兄弟,看你身板子这般薄弱,文质彬彬的,想必是个书生秀才吧!我们村里人啊,都大老粗,没来过什么文化人,你可是贵客啊!”

“王老哥过奖了,百无一用是书生呐,哪里像你们,还可上山打猎!”乌恒回答,与其有句没一句的聊着。

进了村落,村民一听王壮牛说乌恒是一个书生,个个都露出欣赏之色,热情打着招呼。村落与世隔绝,都靠家里男人打猎为生,民风质朴。

一间简陋的茅草屋前,挂满了各种野生肉脯,这就是王老哥的家。

一名穿着青衣长衫的中年妇女怀中抱着一个白白嫩嫩的娃儿,母子俩见王老哥回来,都高兴打着招呼,怀中的孩子咿咿呀呀的叫着,发出含糊的声音。

“我老年得子,兄弟,可别见笑啊!”

乌恒摆手道:“呵呵,哪里话,王老哥还在壮年,哪里又算老年得知呢!”

王老哥人热情,大鱼大肉招待了乌恒一餐,最后送上了许多肉脯,让他路上当干粮吃。

“谢谢老哥。”乌恒感激接过肉脯,本想从护心龙纹玉内取出一些东西赠送,最后想了想,还是算了。既然想在最后光阴体会凡人的生活,那么就彻彻底底,忘记过去。